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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学院工作注意事项
2011-06-28 15:38  

2011年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23日(星期四)上午9:00-11:30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 。

为确保学位授予仪式的庄严隆重,组织有序,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参加学位授予仪式时,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 通知并有序组织学生参加学位授予仪式;要求6月23日8:00由各学院组织集体入场,8:40入场完毕。

2、  熟悉学位授予仪式程序及会场布置,引导学生到指定区域就坐;

3、  在学位仪式授予现场,指定专职老师负责维护本学院学生秩序,引导学生上台,确保本院学生按要求参加仪式(可视学生人数多少安排,学生数在300人以上的学院应至少安排3名老师);

4、  熟悉学位授予仪式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程序,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;

5、  组织学生持票从西门入场,通知家属持票从北门入场;

6、  保持现场通讯畅通,及时沟通情况,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立刻与现场的保卫工作人员联络并及时处理;

7、  组织学生有序退场;

8、  加强对学生的纪律要求,在进退场和学位仪式授予过程中特别要强调注意以下事项:

(1)  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毕业生需穿戴学位服入场,不能穿拖鞋,到会场按指定区域座位就座;

(2)  8:40分以后,不要在主席台上照相,以免影响领导和学位委员入场;

(3)  毕业生在接受颁发证书仪式前,需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,按院系顺序单列到主席台上接受委员颁证,接受颁发证书后,有序下台,领取绶带,再回到原区域座位;

(4)  在接受授予学位证书过程中不得滞留主席台上等待家属照相;

(5)  保持良好精神风貌,自觉维护学位授予仪式过程中的会场纪律和秩序,保持会场安静,不要提前退出会场。

(6)  各院系组织学士学位获得者合影活动,需安排在授予仪式会议之后。

(7)  遇到突发事件,请大家沉着冷静,不得拥挤,服从指挥,有序安全疏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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